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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
北京语言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3-21 16:07:02作者: 来源:

北京语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综合类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要求,我校以培养外语水平突出、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优秀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2019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外语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高中阶段外语研习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表现突出,对我校自主招生专业有充分了解和浓厚兴趣,具备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2019年计划招生41人,招生专业包括英语、英语(英西复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日语(日英复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

其中,翻译(本地化)报考科类限理科(浙江省、上海市不限),其余专业报考科类不限。各专业均招收中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还可招收中学外语语种为法语且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

1.3月21日9:00至4月1日17:00,登陆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需邮寄纸质材料。报名结束后,未确认志愿的考生报名无效;已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得更改。报名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由考生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并拍照或扫描后,回传到报名系统中。

2.报名材料

(1)必报材料:①个人基本信息;②高中课程成绩和排名、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③个人陈述;④社会实践证明、获奖或等级考试证书;⑤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

(2)选报材料:①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②其他能够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论文和专利不作为报名材料上传)。

3.考生报名信息应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使用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并确保页面完整、文字清晰。由所在中学或社会团体出具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专家个人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须本人签字;竞赛或等级考试证书须为颁发机构盖章原件。

4.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调剂。考生不得同时报考自主招生与志行计划。

5.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和等级证书等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6.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发布的各类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及录取

1.材料初审。我校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4月30日前,初审合格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考核办法。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核和体育测试,时间为6月15日,地点在北京语言大学校内,考核形式如下:

(1)专业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满分200分(外语100分、语文100分),面试满分20分。

(2)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专业素养及创新能力。其中,笔试为外语、语文一张卷;面试形式为外语、中文综合面试。

(3)中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笔试、面试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学外语语种为法语的考生,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部分专业课程采用英文授课,笔试外语语种为法语,面试外语语种为法语和英语。

(4)体育测试项目为: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实心球、50米。体育测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档。体育测试成绩将作为同等条件下择优认定的重要参考之一,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5)专业考核和体育测试全程录像,考场和顺序抽签确定。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信息。

3.资格认定。根据专业考核总成绩全国排序,英语考生和法语考生分开排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专业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体育测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认定。笔试成绩低于12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12分者,不予认定资格。入围合格考生名单6月2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录取办法。符合录取条件的入围合格考生,由我校审核录取。录取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5.资格复查。经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入校时携带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原件,我校将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五、优惠政策

1.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的,可按照认定专业予以录取。投档成绩按750分计算,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折算时四舍五入取整。

2.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第一批录取控制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浙江省、上海市的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5分的,可按照认定专业予以录取。

 

六、报考要求

1.入围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及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2.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需按照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未按要求填报视为自愿放弃优惠政策。非平行志愿省区,考生须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平行志愿省区,考生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单独设立自主招生批次省区,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我校。

3.浙江省、上海市自主招生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当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江苏省考生高考选测科目须不低于B+B。

4.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七、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加强信息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高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经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10-82303020,监督邮箱:jiwei@blcu.edu.cn

4.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八、其他

1.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各项工作时间和具体安排可能因工作需要做出调整,请密切关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通知。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北语本科招生网:zsb.blcu.edu.cn

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

E-mail:zhaoban@blcu.edu.cn

北语本科招生官方咨询QQ群:431548361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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