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优化学校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6〕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校2018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为金融学、经济学、国际商务、金融数学,招生计划为120人,其中:文史类计划36人,理工类计划84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 所属学院 | 科类 | 招生计划(人) |
金融学 | 金融学院 | 文史类 | 8 |
理工类 | 12 | ||
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文史类 | 8 |
理工类 | 12 | ||
国际商务 | 国际经贸学院 | 文史类 | 20 |
理工类 | 10 | ||
金融数学 | 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 理工类 | 50 |
注: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2018年夏季高考报名,高中教育阶段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参加学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6门科目为A等,其他科目为B等及以上,且在高中教育阶段至少获得以下一项奖励: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山东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落款为: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山东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落款为: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落款为:中国化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落款为: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落款为:中国计算机学会);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决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高二、高三年级组三等奖及以上。
(二)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科目全为A等。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点击进入“综合评价”,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平台直接用A4纸打印《山东财经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三)上传报名材料
学生报名应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报名材料,无需寄送任何纸质材料。所有材料必须经学生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中学公章,扫描或拍照后按材料清单顺序依次上传。报名上传的材料务必清晰可读,对未按规定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学校不予审核。学生对平台上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对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学生,由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学生报名材料清单与要求如下:
1. 《山东财经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 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经历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与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中“综合实践活动项目评价”部分,必须有评价等级;
3. 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4. 在报名条件规定的奖励中,体现学生最高竞赛水平的一项奖励证书复印件;
5. 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单及年级排名情况(含年级排名/年级总人数);
6. 学生亲笔填写的《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四、选拔程序
(一)确定初审入围名单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及山东省教育厅提供的学生相关信息,认真织组开展学生报名材料审核工作,视报名情况,分科类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参加学校考核的入围名单,对获得报名条件中规定奖励的学生可给予优先通过初审,于5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初审入围学生有资格参加学校考核。
(二)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日期为6月14日至15日,考点设在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考核具体安排及要求于初审入围名单公示结束5日内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先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1门(含数学、阅读、英语、财经素养等内容),均为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满分100分。学校视学生来校参加笔试情况,分科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面试资格名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进行,满分100分。
学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三)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学校分科类划定学校考核成绩合格线,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并于6月22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6月29日前,学校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围学生名单与数据库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
入围学生夏季高考成绩须不低于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下20分以上,方可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中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志愿,填报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二)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高考总分(按满分100分折算)*60%+学校考核成绩*3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10门科目成绩累计形成,满分100分,科目等级与成绩换算关系为:A等计10分,B等计5分。
(三)专业录取办法
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作退档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设有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开展,研究决定综合评价招生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具体工作。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31-88596235。
(二)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执行。
(三)本简章经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招生办公室解释。
(四)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山东财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五)学校以往有关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之处,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山东财经大学2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31-88525423、81793666、88596191;传真:0531-81793555;邮箱:sdufezsb@126.com;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sdufe.edu.cn/。